西安市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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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2〕103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职业培训机构申请。凡符合培训机构申报条件的施工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均可登录陕西省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xjsjy.cn:8060/edumanage/manage/web/index.aspx),进行线上资料申报,经过资料审验和实地核查后,择优纳入西安市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目录。
二、网络技术服务平台申请。为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培训”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发网络技术服务平台,努力推进线上教育培训模式的广泛应用。申报单位可将相关资料报送至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查,经专家审查符合省住建厅网络平台技术要求后,纳入西安市网络技术服务平台目录并予以公布。
三、网络视频课件的申请。凡列入西安市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目录的单位可自愿开发网络教学视频课件,相关视频课件资源须统一报送至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省住建厅技术要求审查通过后方可上架其自选的网络技术服务平台。
四、新取证培训学时调整。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2〕1036号)文件要求,即日起新取证培训学时由原40学时调整为24学时。学员可通过列入西安市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目录的单位进行面授或网授。同时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培训考试。
西安市住建局将通过实地抽查、远程网络监控等形式对各培训机构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管,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行为,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整改或清出。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1日